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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0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7年10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為落實公開、公平、公正陞遷之旨,銓敘部重行規範有關因機關修編得免經甄審原職改派之適用原則。
  • 公務人員轉任政務職時,仍須辦理卸職,尚無法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之規定辦理借調公務機關留職停薪。
  • 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 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受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限制,且機關不得予以拒絕。
  • 修正「關務人員獎懲辦法」第四條。
  •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自107年10月15日生效。
  • 有關職務代理人於例假日奉派加班併計工作日之認定標準一案。
  • 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107年7月1日修正施行時仍在職之現職聘僱人員,其選擇繼續參加離職儲金者復經機關聘(僱)用時,是否仍得繼續參加離職儲金疑義。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自107年7月1日施行後,「原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原退休法)之月撫慰金」、「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原撫卹法)之年撫卹金」及「退撫法之退撫給與」領受人,如因相關法定事由喪失及停止領受權利時之發放原則及其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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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8-11-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