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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生效。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地域加給之支給,依旨揭地域加給表附則8之規定,擇定續行適用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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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21
  • 發布日期: 2023-0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