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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7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4年7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建議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增訂各級公立學校、原公立托兒所置護士(或護理師)、營養師2人,2人同時有請假等非出缺情形且未達1個月者,得依被代理職務之級別,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之規定一案
●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
●有關民國104年6月17日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第67條及第70條條文修正公布後,公務人員到場配合防疫工作應予公假乙案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1月至6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修正「臺中市政府員工電話禮貌考核要點」第5點第2款
●「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業奉考試院民國104年7月6日令修正;其名稱並修正為「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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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5-08-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