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模範公務人員榮譽榜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曾惠敏

一、督導本市獲選經濟部104年優良市集及樂活名攤市集評核,中區16處市集參加,本市囊括12處。樂活名攤中區通過84攤(鋪),本市通過41攤(鋪),表現卓越。
二、督辦本市新建國市場興建,發現原設計不周延之規劃及依攤商意見變更設計,讓新市場更符合人性化使用;舊市場1、2樓攤商配合搬遷溝通說明及3、4樓住戶發放安置費。
三、推動豐原、福安、太平、梧棲公有零售市場成立「愛心食物銀行」愛心平台,提升市場知名度,物盡其用,造福社區。更新福安、東勢、大進、東光、霧峰市場招牌,提高辨識度。宣導市場無車,走路進市場,提供衛生、乾淨購物環境。
四、配合臺中市城中城再生綱要計畫推動新建國市場、東協廣場、第二、三、五市場再生、活化、優化,朝向國際級觀光市場發展,行銷臺中。
五、制定臺中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攤販政策由「以禁止為原則,許可為例外」改變為「公、私有指定區域許可設立原則」,經許可後,可在公、私有土地上設立攤販集中區,達到「集中設置,統一管理」之效。
六、參加103年度臺中市政府師徒制實施計畫擔任師父帶領3位徒弟發表法制專業類成果,其中1位獲得評比第三名。
七、協助業務同仁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及行政措施檢視。
八、辦理國家賠償業務均和解,獲致三贏,績效良好。
九、辦理「如何處理行政爭訟事件」法制教育訓練及製作「處理行政爭訟事件」工作手冊、訴願答辯書及行政訴訟答辯狀範例提升業務同仁法制專業素養,建立公安檢查法制化,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

英文姓名 Tseng,Hui-Min
機關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科長
照片
曾惠敏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6
  • 發布日期: 2016-04-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5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