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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錄取後,何時才能領到派令和銓敘審定函及如何請領考試及格證書?

請領考試及格證書-圖片來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112年地特及113年初考實務訓練法規與輔導重點說明-人事人員
請領考試及格證書-圖片來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112年地特及113年初考實務訓練法規與輔導重點說明-人事人員

一、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規定,考試錄取後應先訓練4個月至1年,訓練期間暫支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經核定成績及格後,才算完成考試程序,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並予以派代送審,暫支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再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試用6個月後,審定為合格實授。另有關請領考試及格證書部分,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由機關人事單位通知考試錄取人員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頁之培訓業務系統畫面點選「請領證書繳款」,登入後依指定方式繳納證書費,並將繳費證明交付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辦理後續請證手續。

二、另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自112年8月1日起,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電子證書每張收費100元(銀行帳務核銷及通路費用另計),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惟及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請於收到考試院電子證書下載通知後,自行至「考試院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線上申辦紙本證書,並繳納紙本證書費每張500元(銀行帳務核銷及通路費用另計)後發給。

人事處人力科
分機17209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24-04-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