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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試及格分發任用後,曾任約聘人員年資是否可以提敘?

公務人員年資提敘可參考「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5條。原則上以會計年度為準,每滿1年的約聘僱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可以提敘職等相當、性質相近的俸級一級。

人事處人力科
分機17205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11
  • 發布日期: 2016-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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