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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是私人公司老闆,宣布停止上班,我的損失誰負責?

一、依據行政院的規定,颱風來襲,根據氣象預報,颱風之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或本市平地地區24小時內累積降雨量達350mm以上、山地地區24小時內累積降雨量達200mm以上,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疑慮時,可宣布停止上班及停止上課。
二、本府宣布停止上班停止上課適用對象,為本市轄內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並未規範私人公司,私人公司部分勞動部另有規定,詳情請您洽該部(免付費電話0800-085151),較易明瞭。

人事處考訓科
分機1730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08
  • 發布日期: 2014-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