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員獎懲建議案件,請於每月10日彙填「臺中市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人員獎懲建議清冊」,以電子公文函送本處彙辦(本府一級機關及所屬機關部分,請由一級機關人事室統一彙整;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部分,由教育局人事室統一彙整),期簡化獎懲行政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