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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並自民國109年7月17日生效。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並自民國109年7月17日生效,其要點及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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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20
  • 發布日期: 2020-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