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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4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1年4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修訂「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授權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有關公務人員俸給、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計算未滿新臺幣(以下同)1元部分,應如何計支一案
●銓敘部召開「研商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修正原則」會議紀錄
●修正「臺中市政府啟動創意列車獎勵計畫」第5點
●修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注意事項」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二點
●前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同意保留100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且所遺缺額業經遞補者,調任至其他遴選機關,於本(101)年度參訓時,不占新任服務機關之遴選機關原分配名額
●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遴選要點第五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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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2-05-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