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3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有關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案之申請期限一案●修正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