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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4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2年4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與〈簡式〉修正格式及填寫範例●自即日起,醫事人員送審原則上無須檢附執業登記證件
●為促進性別平等,各機關於職務出缺遞補人員時,在資歷相當情形下,建請考量優先晉升少數性別(女性或男性)
●修訂「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為「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101年度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
●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
●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
●衛生所醫師,因工作指派至擇領不開業獎金之衛生所服務時,得否支領不開業獎金
●有關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1項所稱「實際負領導責任」認定及追繳溢發俸給之除斥期間與請求權內容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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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3-05-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