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人事法規查詢 > 各月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06年6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6年6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
●為促進性別平等,各機關簡任職務出缺遞補人員時,在資歷相當情形下,建請考量優先晉升少數性別(女性或男性)同仁。
●關於女性公務人員請病假及延長病假進行試管嬰兒方式之人工生殖治療,需檢附之醫療證明。
●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第十五條之一規定。
●有關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於因案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數之本俸(年功俸)一案。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7-07-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