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7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已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並修正全文;案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07年6月27日會同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