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支給表在不變更原「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規範意旨下,酌予調增兼職費支給數額及支領上限,且律定兼任職務以開會型態為主之兼職費支給方式,及就公營事業機構兼職費發給及其人員領受做明確規範,並將歷年重要函釋列入本支給表內容。是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函釋已納入本支給表內容、或與本支給表未合部分,以及函釋所涉機關或業務已裁撤或停辦者,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適用。
二、檢附「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兼職費支給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
一、本支給表在不變更原「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規範意旨下,酌予調增兼職費支給數額及支領上限,且律定兼任職務以開會型態為主之兼職費支給方式,及就公營事業機構兼職費發給及其人員領受做明確規範,並將歷年重要函釋列入本支給表內容。是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函釋已納入本支給表內容、或與本支給表未合部分,以及函釋所涉機關或業務已裁撤或停辦者,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適用。
二、檢附「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兼職費支給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