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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檢討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支給,擬取消每人每月報支100小時之限制,維持報支數額於新臺幣17,000元內核實計發一案,行政院同意照辦。

依據行政院民國108年8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2186號函副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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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09
  • 發布日期: 2019-10-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