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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5年9月30日八十五局給字第34355號書函等10函,自110年3月8日起停止適用。

一、配合行政院1103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067號函修正現職政(公)務人員代理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期間之待遇支給規定,並停止適用77730日台77人政肆字第18575號函等3函,爰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相關函釋亦均自同日停止適用。

二、檢附「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現職人員代理政務人員或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期間待遇支給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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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31
  • 發布日期: 2021-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