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關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部分條文,111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之性工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以及性工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解釋等3案。
-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1月18日施行,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於111年1月18日修正發布後,聘僱人員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疑義。
111年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