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首創推動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之「家庭教育及輔導」計畫。
二、創建本市家暴被害人中長期庇護所。
三、開辦本市和平區(梨山)原鄉家暴服務據點。
四、推動本市家暴安全防治網計畫,多次即時成功救援高危機家暴被害人獲得人身安全、遏止暴力發生。
五、建構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費用案件追償措施,成功追回本府代墊安置費用共計新臺幣1,302萬餘元整,樽節市庫開支並落實公平正義。
六、訂定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遺棄個案處遇模式實務手冊。
七、強化本市家暴防治網絡整合,深化公私協力合作模式。
八、榮獲108年度中央對地方執行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保護服務業務」考核全國特優。
九、榮獲109年、110年「全國保護服務網絡之承諾與行動─菁網獎」佳作獎、優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