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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0年8月25日局肆字第22514號函等11則函釋,及其他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支給辦法未合部分,自112年2月9日停止適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加班費等相關事項自112年1月1日起即應依支給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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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21
  • 發布日期: 2023-0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