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指揮各項災害(火災、車禍、自殺案件等) ,救出8位民眾,包含112年1月23日於光日路,率先上樓將跳樓民眾拉進室內,避免造成憾事。
二、編輯更新「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婦女防火宣導隊進階訓練教材」。
三、107年至112年擔任婦女防火宣導訓練教官。
四、擔任臺中市政府E化學習授課教官,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五、擔任基層主管期間,不斷充實更新救災裝備,總價值超過2000萬。
六、因應任職分隊特性,研發自製、募捐各式新式裝備。
七、參加內政部消防署110年「防火宣導影片大會師」獲得人氣最旺宣導影片。
八、利用各式災例、宣導實驗影片,進行新聞亮點曝光,增加防火宣導曝光度,提升市府正面形象,以達拋磚引玉之效果,總共6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