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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及格人員,現任委任第一職等,可以陞任助理員嗎?

不可以,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規定,只能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所以現任委任第一職等之資格不可以權理委任第四職等的職務。

人事處人力科
分機17205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11
  • 發布日期: 2016-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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