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請問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之應考資格?

一、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4條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或普通考試以上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者,或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得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二、另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6
  • 發布日期: 2025-12-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