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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點

為公務人員保障法於民國106年6月14日修正公布,其第五章調處程序,已增訂復審事件亦適用調處程序,爰配合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件調處實施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點」,並修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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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7-10-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