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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 家庭-公教員工福 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 月13日生效

本次除修正名稱及體例外,修正、增訂及刪 除內容說明如下:

一、修正訂定目的,提供各機關學校規劃辦 理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依據。(修正方案 第1點)

二、增訂福利服務措施定義及適用對象。 (修正方案第2點)

三、增訂「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之推動策 略。(修正方案第3點)

四、增訂「舉辦座談會等多元方式進行交 流、意見蒐集或分享創新、具特色之福 利服務措施」之推動做法。(修正方案 第4點)

五、刪除附則、權責分工、具體措施及辦理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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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9
  • 發布日期: 2025-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
  • 點閱次數: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