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第6點。
- 修正「110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 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
- 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 行政院核定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案。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