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12年3月28日以考臺組壹二字第11200507901號令修正發布。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輕症請病假相關因應措施一案。
- 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得以調任職系之認定作業處理方式。
- 為營造性別平權職場環境,各機關辦理甄審(選)作業,應符合性別平等相關規定及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確保公務人員於面試時免於受到歧視或性騷擾。
- 各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準用及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加班補償結算機制。
- 內政部令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 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 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第3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部分規定、「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部分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
- 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年終(另予)考績時,如遇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者,請依銓敘部112年4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255631721號令規定辦理。
- 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