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誕生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自民國32年建制後,原係維持由政府負擔退撫經費之「恩給制」,嗣因政治、經濟、社會環境急遽變遷,爰自84年7月1日起,改採共同提撥制,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以支付改制後年資之退撫經費,並成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會),負責退撫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事項,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分別於85年2月1日及86年1月1日相繼加入退撫基金(93年起政務人員另依法退出基金)。
隨著退撫基金參加人數、資產規模及支領人數大幅成長,及配合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建立新退撫制度,採行確定提撥制,設置個人退休金專戶,並為提升基金經營決策效能,以順應金融情勢瞬息萬變,與投資工具日益多元及國際化,基金管理會自112年4月30日起改制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負責退撫基金與新退撫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事項。
●基金的基本目標
一、保障退撫所得,加強安老卹孤
二、依法提撥基金,確保退撫經費來源
三、充分照顧退休人員,兼顧現職人員福利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機關地址:11601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
●電話:(02)82367300
●傳真:(02)8236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