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業經考選部於114年2月25日修正。 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工程人員留任獎金支給表疑義及說明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