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調解行政業務績效卓著,105至113年連續9年榮獲法務部調解業務績效考核臺中市組第一名。
二、首創「行動調解列車到社區據點服務」,主動將調解與法律資源送入社區,深化在地服務。
三、成功協助「臺中捷運事故賠償案」、「大學生3C產品無卡分期詐騙調解案」及「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件賠償案」等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妥適化解爭議。
四、推動中英雙語調解表單及製作數位宣導影片,提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
五、促成與靜宜大學法律學系簽署MOU,並連續多年承辦國立中興大學、東海大學及靜宜大學學生實習,促進學用接軌。
六、為提升調解成立率與調解書品質,主動蒐集調解案例,編纂《調解書案例彙編》及《不動產糾紛調解書案例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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