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8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如下所列:
-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管理要點」第4點及第9點附表,並自115年8月20日生效。
-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人事機構抽查公務人員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應行注意事項」,自115年8月24日起停止適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8月修正「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及相關事項Q&A。
-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獎金及獎勵品作業要點」,自115年8月21日生效。
- 115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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