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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9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15年9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如下所列:

  • 考試院11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
  • 為落實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3條遷調規定意旨,各機關依該條辦理遷調,任免權責未經授權所屬機關,得簡化無須經商調程序。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11月30日生效。
  • 有關原服務機關未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規定辦理時,商調機關經依規定確認後即得比照同條第4項規定據以調用。
  • 有關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擔任總統副總統與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各項選務工作期間之差勤事宜。
  • 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
  • 有關轉(再)任聘僱人員者當年度慰勞假計算方式,及轉(再)任公務人員(聘僱人員)者之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未休假加班費核(結)算方式。
  • 關於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所定「本機關人員」適用範圍。
  • 本府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賡續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
  • 關於公務人員請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如何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3項應先請畢休假及補休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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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16
  • 發布日期: 2026-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