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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成績考核已核定下來,該如何於WebHR更新個人21表資料?

1.如果教職員成績考核資料維護的產生,非由您產生資料的話,請利用「系統管理 > 權限管理 > 使用者管理 > 任免考績獎懲承辦人員轉換作業 」,將100年度考績資料承辦人,轉換至您的名字,操作步驟:請先查詢案件->全選->挑選新承辦人畫面右下角->執行,最後再查詢一次確認是否轉換成功,這樣您就可以從考績系統查到相關案件(因為尚未核定的案件,只有產生資料的人才可看到,如果有人事人員異動,必然查不到資料,需要透過此方法)
2.請於「考績作業 > 教職員成績考核 > 教職員成績考評資料維護」中,逐筆輸入教師校長考核資料。
3.列印考核通知書,如無誤,再利用「考績作業 > 教職員成績考核 > 更新個人基本資料作業」,將考核成績更新至人事21表中。
4.如有考績變俸的人員,請參考「有關教職員成績考核或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資料已更新至人事21表之表2現職俸點,但個人待遇資料維護中,考績變俸的人員,仍是舊俸點,該如何處理?」說明,處理待遇問題。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1-19
  • 發布日期: 2012-11-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 點閱次數: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