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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其表2現職資料登錄之注意事項?

學校教師如有兼行政職,其人事21表中「表2現職」之職稱,仍維持其本職(7044教師)職稱,「主管級別」欄位,需配合所兼職之行政職填寫主管級別,不得空白,兼職職稱(XX組長)及相關資料請於「表2」兼職資料中登打,此操作方式與幹事兼辦人事管理員作法一樣。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1-19
  • 發布日期: 2013-1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資訊股
  • 點閱次數: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