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務人員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宗旨
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以保障會員權益、維護公務人員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並協助解決各項公務問題為宗旨。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團體協商之締結、修改或廢止及會員福利、訓練進修事項。
二、團結會員、互助合作、促進行政管理及服務工作。
三、協助研究改進公務技術,提高服務品質。
四、有關服務條件之促進及改善事項。
五、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糾紛之調處與協助。
六、學術講座之舉辦、圖書資料之蒐集及出版。
七、交流、互訪等聯誼合作事項。
八、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
九、有關公務人員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事項之建議。
十、合於本章程第二條宗旨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