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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俸給、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計算未滿新臺幣(以下同)1元部分,應如何計支一案

一、有關俸給部分: 公務人員薪俸待遇計算後未滿1元部分應如何計支,公務人員俸給法既無明文規範,以政府財政支出仍應受會計制度之監督考核並辦理帳務核銷,爰請依會計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有關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部分,分述如下:
(一)加班費: 公務人員每小時加班費之計支方式,請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原行政院主計處100年1月修訂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第貳篇原始憑證之審核二、(五)內部憑證-員工加班費具領清冊規定辦理。
(二)未休假加班費: 公務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日支數額,應依前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規定計算之時薪乘以8(小時)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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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0
  • 發布日期: 2012-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