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人事法規查詢 > 給與科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98年5月15日生效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98年5月15日生效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0
  • 發布日期: 2011-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