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人事法規查詢 > 給與科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政)務人員申請補發「大專集訓證書」作業相關事項,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移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辦理,請依該部所定作業說明及申請表辦理

大專集訓證書補發」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服務園地/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倘有需要請逕行上網下載使用並向國防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辦理補發事宜。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23
  • 發布日期: 2013-08-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