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各機關舉辦之活動項目及次數頗為頻繁,為避免過於浮濫,地方民意代表支領差旅費,以經民意機關首長指派代表機關應邀參加與業務有關之會議為宜,又民意機關首長參加婚喪喜慶,不宜報支差旅費。爰避免經費支用過於浮濫之意旨,民意機關首長指派同仁參加民眾婚喪喜慶執行特定公務,不得報支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