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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民國104年8月12日部退一字第1044002267號函同意適用「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得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辦理,並認定該辦法為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第4項第2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
適用「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得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辦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4-09
- 發布日期: 2015-10-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