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天然災害發生經權責機關發布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家中有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而夫妻二人均應上班,其本人或配偶有一人為公教員工者,由該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上班,以照顧其子女。人事處考訓科 分機1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