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臺中市區域計畫」案,該案歷經本市區域計畫委員會4次會議審議,送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107年1月19日發布實施,全臺僅有本市及新北市發布實施區域計畫,實屬不易。
「臺中市區域計畫」為臺中市最高之空間及城鄉發展計畫,發布實施後將加速實踐市長之「大臺中123」政策,解決「市區空洞化、縣區邊緣化」之問題,帶領臺中市邁向「宜居城市、生活首都」。
二、辦理及督導「大臺中123」之「豐原山城副都心、烏日高鐵副都心及雙港海線副都心」等三個副都心之整體規劃,透過解析副都心發展之機會與困境,提出空間佈局、交通系統、產業及觀光發展等多面向具體可行之執行計畫,鞏固副都心之基礎,帶動週遭區域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