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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三點規定,並溯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旨揭修正規定係本府民國107123日府授人給字第1070297327號函轉銓敘部民國1071129日部退五字第10746694672號函,相關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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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09
  • 發布日期: 2018-1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