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7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有關公立學校約僱護理人員請假,得否再以約僱方式進用職務代理人一案。
- 有關各機關應業務需要,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所進用之聘僱職務代理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者,如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同意得再進用聘用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及訂定「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作業規定」、「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
- 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 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