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為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爰訂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
事項」,其總說明、逐點說明及規定,詳如附件。
二、職場霸凌事件之申訴,應向霸凌者所屬機關提出。但涉及霸凌者如為各機關首長,應向具指揮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提出申訴。
依此,霸凌者為本府一級機關首長,應向本府提出申訴, 受理申訴管道: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2289111分機17308。
一、本府為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爰訂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
事項」,其總說明、逐點說明及規定,詳如附件。
二、職場霸凌事件之申訴,應向霸凌者所屬機關提出。但涉及霸凌者如為各機關首長,應向具指揮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提出申訴。
依此,霸凌者為本府一級機關首長,應向本府提出申訴, 受理申訴管道: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2289111分機1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