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疫情,以透過通勤分流,分散上下班時間人潮,減少近距離接觸機會,自109年4日7日起調整本府所屬各機關彈性上下班時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為止(學校部分由本府教育局依業務性質統籌辦理):
- 彈性上班時間:上午7時30分至9時30分、下午1時至1時30分。
- 彈性下班時間:下午4時30分至7時。
- 各機關於上午8時至9時30分、下午1時至1時30分及下午4時30分至5時30分,均應秉持「服務不打折」原則,照常提供各項服務,所需人力由各機關首長自行妥適調配。
(臺中市政府民國109年4月7日府授人考字第109007933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