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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

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部分,自一百零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外,自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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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0
  • 發布日期: 2013-10-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