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5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廢止「銓敘案件同姓名處理規則」。
- 中央與地方任用、聘任雙軌制職務,其中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及「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者,其比照之聘任等級一案。
- 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申請「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之因應措施。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0年5月修訂版)。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
- 有關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生理假相關事宜。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發國民旅遊卡持用作業規定」自110年5月12日停止適用。
-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有關各機關(構)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 中華民國111年(西元202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5年9月30日八十五局給字第34355號書函等10函,自110年3月8日起停止適用。
- 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自110年6月1日生效。
-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
- 修正「臺中市政府結合社會資源別世安息實施計畫」,自110年5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