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疫苗接種假、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之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補充說明。
- 有關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者,得否依規定申請加班一案。
-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
-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
- 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考績人數統計表。
- 公立托兒所改制為公立幼兒園後,原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以下簡稱原依法任用)人員之考績及平時考核獎懲程序。
- 已退職政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職酬勞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依退休公務人員調整方式及比率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