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市育兒童租金補助」申請方式如下:
(一)舊戶:為簡政便民,已通過第114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助專項計畫」,且符合本補助資格者,免回覆紙本申請,具申請意見者應自本府核發認信函
(二)新戶:非屬上開舊戶之申請者應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至台中市教育兒童租金補貼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cahas.taichung.gov.tw/),或寄於台中市教育兒童租金補貼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cahas.taichung.gov.tw/),或寄送郵件時間至本府住宅以提交給住宅服務科提出申請,或郵寄申請。
本補助得依公告第四點進行線上申請,或於上班時間親至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申請取申請書,亦可於網站下載【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網址:https://thd.taichung.gov.tw/)→「業務項目」→「住宅補助」→「台中市教育兒童補助金補助書」。